我試著從引用文獻來分析: 在美加小兒科學會政策聲明1997年這一篇引用17篇文獻,2011年這篇引用 42 篇文獻。
身為研究者,想找出問題所在,除了仔細檢驗他們所引用的腦傷研究、網路資料、規則手冊以外,我也將所有的全文下載並仔細的閱讀。發現,幾個已經撤除的無效連結,其中一個是規則手冊,一個是美國拳擊協會的拳擊基本教學。我不認為美國拳擊協會告訴這些學者:拳擊比賽都在打頭。
1.↵ USA Boxing. 2008 USA Boxing rulebook. Available at: http://assets.usoc.org/assets/documents/attached_file/filename/8349/2008_Rulebook_FINAL.pdf. Accessed September 1, 2010
2.↵ USA Boxing. Boxing basics. Available at: http://usaboxing.org/about-us/boxing-basics. Accessed September 1, 2010
在這些研究裡,沒有半篇是針對兒童、青少年的拳擊賽進行系統化分析,例如:賽前、賽後比較,拳擊選手與控制組(一般學生)比較,以及選手賽後的腦傷追蹤…等,僅有一般青少年不同運動選手腦震盪的資料。
此外,在小兒科政策聲明中,也有引用拳擊成人組選手的分析。問題在於,成人組骨骼肌肉、大腦中樞神經系統的發展與兒童、青少年並不相同。怎可根據成人的數據而提出對兒童的政策建議?而成人組方面的研究,也是有不少認為拳擊比賽的危險性並「不會」比其它運動高。
我跟老闆開玩笑說:這些傢伙算不算是學術造假(academic fraud)?他認為,基於保護兒童、青少年的「安全」理由,這樣建議應該沒問題…。
(待續)
美國(與加拿大)小兒科學會(1997)對兒童與青少年從事拳擊運動的「政策聲明」(policy statement):因為拳擊可能造成嚴重的大腦以及眼睛傷害,美國小兒科學會反對這項運動,本篇政策聲明摘錄這些理由(見以下全文連結)。
2011年美國與加拿大小兒科學會(2011)再度推出「修正版」並刊登在相當權威的小兒科期刊(Pediatrics):
美國與加拿大小兒科學會的建議如下:
一、強力反對任何兒童與青少年參與拳擊運動。
二、教育可能去參與或考慮參與拳擊運動的客戶(患者)及其父母、監護人、教師、教練…等,告知有關拳擊運動的危險。
三、鼓勵年輕選手參加替代性運動,例如:游泳、網球、籃球、排球。
四、呼籲各拳擊組織對選擇參與拳擊運動的兒童以及青少年提供適當的醫療照顧。包含:賽前醫檢,賽程的醫療保險以及神經認知測驗、眼科檢驗。
關鍵其實是在這一段:
The overall risk of injury in amateur boxing seems to be lower than in some other collision sports such as football, ice hockey, wrestling, and soccer. However, unlike these other collision sports, boxing encourages and rewards direct blows to the head and face (Pediatrics,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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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業餘拳擊運動的整體傷害率似乎低於其他幾項「碰撞性」運動,例如:美式足球、冰上曲棍球、角力、以及足球。然而,不同於這些碰撞性運動,拳擊鼓勵直接出拳擊打頭(臉)部位(所以我們強力反對青少年從事拳擊運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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